【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附条件新增无创脑损伤目标体温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5〕3号)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经国家医保局审核,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目标任务
支持本市医疗技术创新发展,新增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涉及范围
本市公立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是附条件新增“无创脑损伤目标体温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制定试行价格,并向市医保局备案。
二是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三是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主动做好控费工作,及时解决医患矛盾。
四是明确国家或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本市各项价格政策。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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