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宣: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按照上述规定,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23-41399.html深圳官宣: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声明: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解读】《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解读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图解
一周前沿科技盘点〔76〕丨机器人也能望梅止渴?他们首次提出“机器联觉”;让光速减慢1万多倍,这块芯片什么来头?
2023年度《中国科普网工作年度报表》
@中小微企业 政策速递一图读懂(热点政策)
图说外观设计|一图概览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
《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总体方案》
门头沟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盘点!有yb舒尼替尼多少钱一盒?当今印度舒尼替尼正常价格一览
“换”出市场活力与热潮 “真金白银”激活消费者潜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