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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948号(科学技术类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1-27 09:02:26 182次浏览 来源:科技部
国科提案基〔2023〕第49号

施卫东委员:LbI上品教育网-记录每日最新教育资讯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是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效益,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取得了积极进展。
  您的提案分析了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背景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的4条建议对提升我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合理高效开放共享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充分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持续提升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
  一、关于加强制度保障,形成正确导向的建议
  2017年以来,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等文件,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纳入法制化轨道。教育部正在修订《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办法》,推动高校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科学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办法。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二、关于加强共享宣传,树立共享共识的建议
  长期以来,科技部高度重视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宣传工作,2022年12月,人民日报刊发《优化配置资源 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研仪器进一步开放共享》等2篇评论,科技日报也刊发了《开放共享 让大型科研仪器“忙”起来》报道,同时相关工作在科技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锐科技”和“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等平台进行宣传。下一步,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贯和解读,持续强化宣传,提升高校院所科研仪器共享意识。
  三、关于明确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管理责任的建议
  教育部要求高校设立由校领导牵头的工作组,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制定本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2018年3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科技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110号),支持高等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将仪器开放共享水平和评估结果作为基地管理、科研管理的评价内容之一,引导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共享共用。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督促指导高校院所按照职责要求建立、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机制。
  四、关于搭建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的建议
  科技部建立了集仪器预约、评价考核、资源调查、购置评议等功能于一体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指导推动31个省市和338家中央级高校院所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并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互联对接。截至目前,13.3万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已纳入平台开放共享,仪器对外服务总机时达920万小时,市场上已有以仪器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已经超过100家,在线推出各类仪器服务2000多项。教育部重点推进直属高校公共分析测试平台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建立仪器管理和开放共享的网络信息和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有机衔接,并根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统一纳入国家与地方网络管理平台,逐步形成跨学校、跨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服务体系,向全社会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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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技 部
   2023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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